2020年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报名启动,截止日期5月15日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选派54名实习生,实习时长为6到9个月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选派实习生(实习时长6个月)与访问专家(访问时长9到12个月)共计5-10人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选派20名实习生(实习时长3到12个月)
具体工作岗位信息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各项目页面,下载附件查看。
*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将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情况分批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实习生岗位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刚刚硕士、博士毕业的人员(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访问专家岗位申请人,申请时应具有岗位相关专业领域硕士以上学历,并具备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领域要求详见岗位描述。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申请人应于2020年5月1日至5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申请人所在国无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受理机构一栏勾选“无驻外教育处组国家申报”,将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由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部门审核,由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并传真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使领馆意见接收电子材料。无使领馆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2、受理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相关国际组织推荐人员名单。
2、相关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相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联系人:宋元/徐一平
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了解详细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北外国际组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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